发表日期:2014-03-12 来源:苏州技师学院 浏览:2918次
首批国示范校建设完成部级公示,我院榜上有名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5号)等文件精神,在学校总结自查、省级验收检查的基础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首批项目学校进行了综合评议和现场抽查,拟同意包括我校在内的252所项目学校通过验收,并在
我校自2011年7月正式启动示范校建设项目,两年中,学院上下一心,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创国家示范学校,建一流技师学院”的目标,有序安排建设计划,有力推进项目实施,圆满地完成了示范校建设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取得了丰硕的建设成果。项目建设以来,“学校为主体、企业为依托、校企合作共育人才”的办学模式得以深化;“工学结合为主体、项目为引领”的人才培养模式得以确立;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一体化教学改革全面推广,以“工作任务为驱动”的教学方法不断创新;以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为引领的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升;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办学的规范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办学活力增强,办学特色突出,育人效能提高。
2013年7月,示范校建设项目迎接省级验收。学院在两个月内全面细致准备完成了示范校建设学校层面及系部层面的验收材料:撰写学院总结报告1份;撰写4个重点建设专业和1个特色项目总结报告5份;拍摄专题片1部;撰写典型案例10个;整理汇编《实训室集锦》、《建设成果》、《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对照部级《检查验收指南》,全校上下共同协作,按照要求认真完成了各项任务材料的审核、整改、梳理、定稿,工程浩大。所有建设成果佐证材料共
两年的国示范建设,凝聚了全院教职工的辛勤努力,展现了学院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坚定决心。两年的建设,过程虽然艰辛,但成果辉煌,激励人心。部级公示是既是对学院两年建设成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全校教职工的热情鼓舞,学院将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崭新平台上奋勇前进,再创新功!
苏州技师学院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