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2-04-26 来源:苏州技师学院 浏览:3612次
苏州技师学院部分中层副职岗位
竞争上岗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建国家示范学校,办一流技师学院”奠定基础,经院党委研究,对苏州技师学院部分中层副职岗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现将实施办法予于公布。
一、竞聘与选拔职位
中层副职(副科职)岗位 5个:电气工程系副主任2人(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各1人);信息工程系副主任1 人(分管学生工作);创意服务系副主任1 人(分管学生工作);图书馆副馆长1人。
二、范围与对象
苏州技师学院在编在职、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产生。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上述范围和对象中,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和职位要求者均可报名:
⑴、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⑵、资历:在学院工作年满5年及以上;
⑶、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⑷、职称: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竞聘专业系教学副主任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⑸、身体健康。
四、基本程序
⑴、由个人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
⑵、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⑶、民主测评推荐;
⑷、根据民主测评及工作业绩,院党委确定进入演讲答辩人选;
⑸、演讲答辩
参加演讲答辩会的人员为评委和干部群众代表。评委由局领导、院领导、局和学院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干部群众代表由学院教职工组成。
演讲答辩分两部分组成。演讲时间为5分钟。演讲的内容为候选人自我介绍、任职优势及上岗后如何履行好工作职责等。答辩试题为综合试题,时间为10至15分钟。
演讲答辩结束后,按评委、干部群众代表7:3的权重比例进行汇总统计。
⑹、根据演讲答辩人的综合得分及民主推荐情况,由院党委确定考察对象;
⑺、组织考察;
⑻、公示拟聘任中层干部人选;
⑼、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发文聘任,报局党委备案。
苏州技师学院党委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