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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苏州技师学院民主推荐中层正职干部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13-12-12    来源:苏州技师学院    浏览:3378次

苏州技师学院民主推荐中层正职干部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 , 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以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学院干部队伍素质,为我院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院党委研究,局党委同意,对苏州技师学院部分中层正职岗位开展民主推荐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党委成员组成中层正职岗位民主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并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二、民主推荐职位

中层正职(正科职)职位4个:机电工程系主任职位1个、学生工作处处长职位1 个、招生就业处处长职位1个、安全保卫处处长职位1 个。

三、范围与对象

在个人自愿报名并符合任职条件的学院中层副职中产生。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上述范围和对象中,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和职位要求者均可报名:

⑴、年龄:50周岁以下(196311日后出生)。

⑵、资历:必须在中层副职(副科职)岗位任职满3年及以上;

⑶、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⑷、职称: 教学系主任职位的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⑸、身体健康。

 

五、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布实施办法( 12月12)

公布民主推荐职位、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2.个人报名(12月1212月18)

由本人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也可自行下载。

3.资格审查(12月1912月20)

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民主推荐对象。

4.民主推荐(1223

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人员,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民主推荐工作。

5.组织考察(12241227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院党委按每职位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组织人事处负责实施。

6.任前公示(1230201415

经组织考察后,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予以公示。

7.决定任用(2014年1月中旬)

对拟聘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局党委批准同意后发文聘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采取岗位聘任制。

六、纪律要求

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接受全院干部职工监督,对过程中发生的违反程序纪律、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责任人推荐选拔资格,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院组织人事处:68717569

局组织人事处:65218837

附:《苏州技师学院民主推荐中层正职干部报名表》

 

 

苏州技师学院党委

20131210

 

 

 

 

 

 

苏州技师学院民主推荐

中层正职干部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拟报职位

籍 贯

 

民 族

 

参加工

作时间

 

 

政 治

面 貌

 

入 党时 间

 

技 术

职 称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毕业院校

系科专业

 

 

 

 

毕业院校

系科专业

 

 现 职

职务

 

任 现 职

 

 

 

主 要

学 习

培 训

经 历

 

主要

工作

经历

分管

工作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