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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2016学年苏州技师学院院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9-23    来源:苏州技师学院    浏览:3420次

关于2015-2016学年苏州技师学院院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2014-2015学年院级课题在院部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各课题组全体人员的积极参与,努力工作,现已基本结束。2015-2016学年院级课题申报等各项工作即将全面启动。为做好申报工作,经院部同意,特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要求

1.总体要求:

根据《苏州技师学院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苏技师[2012]2号)文件精神,依据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确立研究课题。

2.基本要求:

研究课题要紧扣学院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系统的解决方案或建议,也可结合学院后示范校建设期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原则上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各报5个,信息工程系3个,创意服务系3个,行政部门可单独申报。

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12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参与该课题。课题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院级课题,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课题。每位教师最多主持1项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不超过2项。

申请人可从校园网站公告通知下载《苏州技师学院科研课题申请评审表2015版》及有关材料。

3.研究方向(供参考):

①技能人才培养类(含“双核”相融培养模式研究)

②专业建设创新类

③师资队伍建设研究类(含名师工作室建设研究)

④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类

⑤教学资源开发类(含校园信息化建设研究)

⑥教学教研技术开发类(教学仪器、设备、软件以及产教结合的新产品等)

⑦学院管理综合类(含校园文化建设、职业素养研究)

⑧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修订和完善

4.课题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研究(调查)报告,研究过程中发表的论文,新专业、新课程的开发实践总结,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技工教育精品专业建设总结及教材专著,专业师资培养成果等。

二、程序、时间

1.申报期:

923日~10 16     各课题组向所在部门申报

1019日~1021    各部门汇总,初步确定本部门申报的课题。将确定的课题申请评审表电子档和汇总表报项目研发处(吴卿老师处)。

1022日~1023    项目研发处汇总各部门上报的课题

2.立项:

10月下旬,由项目研发处组织并邀请院部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课题评审组,确定本次立项课题。

3.中期:

20163   中期评估

4.结题:

2016 9   结题

三、经费:

课题经费标准按《学院立项课题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请广大教职员工本着自愿原则,踊跃申报,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院级课题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技师学院科研课题申请评审表2015版》

 

项目研发处

                                        2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