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首页 - 党建工作 - 学习园地

学习园地

2009年党员学习材料(六)

发表日期:2009-05-04    来源:苏州技师学院    浏览:3614次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关于2009年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意见

 

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围绕“强服务、保增长、促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了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加大为企业服务的力度,现就我局2009年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创新创优推进劳动保障工作

2009年,全局继续把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

实推进。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市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和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体工作人员大力倡导“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热情周到,尽职服务”的工作作风,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创优推进劳动保障工作,为服务企业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

二、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切实帮助企业攻坚克难保增长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帮助,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稳定就业局势,是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目前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是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迫切要求,也是作风效能建设的落脚点。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紧紧围绕保增长、促发展,着力帮助企业解难题、减负担、渡难关,做好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各项工作。

建立完善走访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企业的情况、困难和需求,想方设法加大服务企业的工作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意见》、《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努力把政策的积极效应发挥到最大程度,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攻坚克难保增长。 

三、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局工作规范协调高效运转

一是不断完善服务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文明服务用语等制度和规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服务职能,用制度管人、办事,夯实作风效能建设的基础。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继续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利用文字、媒体、网络、宣传栏等,推进办事流程公开,热点问题公开,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是接受企业对机关的评议。市作风效能办在第二季度要开展企业评议机关问卷调查,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下半年针对企业反映的意见、问题等进行整改。各处室、各单位要以完善服务企业制度、遵守服务企业纪律、提高服务企业效率、落实减轻企业负担规定和涉企执纪执法行为等重点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接受评议,不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

四、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一是进一步坚持艰苦奋斗。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工具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教育,勤俭办一切事业,杜绝铺张浪费,防范奢侈之风。实现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零增长。

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各处室、各单位,特别是窗口服务部门必须要继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服务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重实干不空谈,重服务不应付,重落实不畏难。在企业和群众来办事时要热情周到,做到“有求必应”,绝不能观望懈怠,敷衍塞责。要带着感情真诚服务,工作作风要雷厉风行,快速处理,不推诿,不拖拉,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勤政廉政,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履行职责,严格遵纪守法,做到“四个不准”,不准索要、接受钱物,不准托办个人事项,不准借机向企业推销商品、订阅报刊、接受经营性服务,不准人为设置障碍刁难企业,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查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在服务态度、接电接访、文明用语、精神面貌等方面,保持良好的形象。

五、强化督查考评,确保作风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各处室、各单位要经得起市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和明查暗访,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每月自查自评自纠,坚持长效管理,做到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局在日常督查和随机督查的同时,将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每季度进行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讲评,半年结合“三优三满意”创建活动进行考评并召开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年底开展综合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加大问责力度,认真做好企业和群众投诉件、领导督办件的办理工作,对作风效能建设执行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全局作风效能建设取得实效,再上新台阶。

各处室、各单位在2月底前将作风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措施或工作意见报局作风效能办公室(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OO九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