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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录取

2013年度

发表日期:2014-05-05    来源:招就处    浏览:7923次

初中起点
一、招生对象
省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手续
今年我院的录取工作采用计划录取和登记录取相结合的方法。
计划录取指考生按照苏州市及各县级市招办的统一规定填报志愿,我院的五年一贯制专业填报在第二批次。
五年一贯制专业录取按照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的要求进行录取。
其他层次和专业,考生可携带准考证、中考成绩、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服务中心登记报名。学院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操作等第、奖惩记录、体检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收费标准
详见招生网《基本收费》栏
四、就业保障
学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由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也可自主择业。近年来,学院的毕业生主要面向苏州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毕业生推荐就业率达到99.5%以上。很多毕业生在技术和管理岗位崭露头角,工资待遇不断攀升。


高中起点
一、招生对象
省内外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中专、技校、职校)毕业生。
二、报考手续
2013年6月27日起,学院开始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有意报考的学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服务大厅咨询报名。
报名时请带好高中(中专、技校、职校)毕业证书,高考成绩或准考证(三校生带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参加学院面试,面试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31日注册入学。
三、收费标准
详见招生网《基本收费》栏
四、就业保障、继续深造
学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由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也可自谋职业。近年来,学院的毕业生主要面向苏州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毕业生推荐就业率均达到99%以上。很多毕业生在技术和管理岗位崭露头角,工资待遇不断攀升。
学生毕业时,也可继续深造,学院和南京理工大学、国家开放大学等高校合作,向毕业生提供专升本平台。
五、户籍迁移手续
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苏府〔2007〕124号)和有关文件规定,技工院校在省内跨市招收的学生,其户口可迁移到苏州。省外学生毕业后在苏州连续工作二年后,交纳社会保险并有自住房,户籍也可迁至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