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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苏州技师学院2019年第二批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10-15    来源:团委    浏览:4391次

各专业系团委、班级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及团市委制定的2019年度团员发展计划,现将我院2019年第二批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展对象及名额分配

发展对象为目前在校在籍班级的青年学生。我院2019年第二批团员计划发展数为80名,根据各系非团员青年的分布情况,将名额分配如下,机电系18名,电气系30名,信息系10名,创意系22名,各系推荐参加团校培训学员数最大可放宽至各系团员发展指标的1.5倍,以体现优胜劣汰原则、给予更多青年参与学习的机会。

二、发展团员工作程序

各系要组织各班团支部书记学习文件《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要求发展团员,坚持做到“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缺一不可。

1.发展团员工作的“十步骤”:

①本人主动提交《入团申请书》

②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③参加党团知识培训;

④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

⑤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⑥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

⑦团支委会通过并填写《入团志愿书》;

⑧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⑨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

⑩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

2.发展团员工作的“三公示”(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

①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

②公示入团发展对象人选;

③公示新发展接收团员人选。

3.发展团员工作的“六必须”:

①团组织必须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②党团知识培训时间必须不少于 8 个学时;【团校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③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 3 个月以上,并形成考察材料;

④在发展团员的团支部大会上,团支部的团员到会人数

必须达到半数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⑤上级团组织审批时必须对团员发展各个环节进行检

查,并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

⑥发展团员中的程序环节必须实行过程纪实。

4.接收发展新团员支部大会的程序一般是:

①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②入团介绍人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

③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

④与会团员就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讨论。

⑤原则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5.新团员应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宣誓仪式可以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组织。在宣誓仪式上,由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三、有关要求

系团委、班级团支部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经团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确定他们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方可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申请入团者在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后,团支部开始启动实施发展团员过程纪实工作,对每名入团积极分子实行发展过程纪实,并填写《发展团员过程纪实簿》。指定一至二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团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入团积极分子一般经过三个月到半年时间的培养教育之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和团内外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学习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团支部委员会要确定入团发展对象。团支部委员会经考察认为入团积极分子具备团员条件,且研究通过后,确定为入团发展对象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方可确定为入团发展对象,并发放《入团志愿书》。在入团介绍人的指导下,团的发展对象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发展团员过程纪实簿》由发展团员原团组织保存,以做工作检查及团员身份核实之用,保存时间原则上为 5 年整。保存期满后,团员本人可领取留念;对未领取的,团组织可集中销毁处理。

各系班要严格按照发展程序和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院团员发展有序进行。

 

共青团苏州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