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
首页 - 团委工作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学院第十三期学生业余党校培训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12-13    来源:团委    浏览:4719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学院学生业余党校的育人功能,深化理论教育,培育新时期共产主义接班人,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努力推动学院内涵发展。经院团委研究,院党委同意,将开办学院第十三期学生业余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学员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主动的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且申请入党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2)热心于团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主动,成绩突出。未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应积极主动的协助学生干部开展各方面工作。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需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①学期考试无补考情况;

②前一学期成绩名次在班级半数名次以上;

③至少获得两次系级奖励或一次院级及以上奖励(注:此处的“奖励”主要是指三好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团员、志愿者之星等)。

(4)能够自觉遵守学院、系、班级规章制度和学习、生活纪律,没有任何违纪违规现象,且能坚持原则,弘扬正气,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5)能够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表现突出的院、系团学组织的学生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名额分配

机电工程系8人,电气工程系11人,信息工程系4人,创意服务系16人,各系按照团组织推优入党程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参训学员,实际参训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院团委同意后作适当增减。

3.推荐程序

①团支部召开本支部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书记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然后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要超过80%)。

②团支部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意见填入《苏州技师学院学生业余党校学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③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召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 (严格把关,掌握“宁缺勿滥”的原则),并请班主任老师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报送系团委。

④各系团委审议和签署意见,并在系内公示学员名单(公示时间至少三天),填写《苏州技师学院学生业余党校学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交院团委。

另外,请各系推荐一名学习小组长(信息系和机电系合并成一个小组,组长机电系推荐),并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

二、培训形式:

1.集中学习

学习内容为《入党培训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2.录像辅导

观看音像资料片进行宣传教育,并让学员写观后感。

3.自学讨论

参训学员以系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由小组长牵头组织自学和讨论,要求学员每次讨论要有书面发言提纲,学习小组要有讨论记录。

三、培训时间:

培训共3天:2020年1月6日至1月8日。

四、考核办法:

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勤成绩(30%)、学习总结(30%)、考试成绩(40%)三部分组成。

1.考勤由班长负责记录,培训结束后交院团委;

2.学习总结由各学习小组收齐交相关系团委,系团委评阅后将成绩交院团委,学习总结材料各系留存;

3.考试采用闭卷形式,由院团委负责,下学期初公布成绩。

五、注意事项:

1.学员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和早退。

2.学员上课期间一律关闭手机或静音,保持课堂安静,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后要自学党课内容,积极参加小组讨论。

3.由各学习小组组长负责记录学员迟到、早退情况。

4.学员请假必须出具书面假条,由班主任、系团委确认,集中学习前报院团委批准方可,原则上除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请假。

5.学员在党校学习阶段的表现要作为今后发展党员、评选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参考因素。

6.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学习资格或不予结业:

①无故缺勤两次及以上者;

②病、事假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

③抽查中发现未交作业或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者;

④违反《苏州技师学院学生手册》有关条例者;

⑤结业考试不合格者。

特此通告!有关事宜咨询请联系各专业系团委老师!

 

 

共青团苏州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