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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评选表彰苏州技师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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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描述

各系团委、系(部)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委员会、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本学期以来,各系(部)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委员会,院系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团支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院系团委的指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在广大师生中树立典型,鼓励、引导青年学生骨干奋发成才,院团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在校的所有团支部。

2.先进个人:社团指导老师,院系团委,团支部的学生干部;院系学生会,学生社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参评集体和个人必须符合《学生手册》相关先进评选要求,参评个人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工作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三、推荐名额:

1、先进团支部:

机电6;电气8;信息3;创意6。

2、优秀团干部:

机电39;电气52;信息23;创意44。

3、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机电5;电气5;信息4;创意4;基础7。

4、优秀社团干部:

机电24;电气24;信息22;创意27;基础23。

5、优秀学生会干部:

机电6;电气6;信息6;创意6。

6、志愿者之星:

①积极参加社会志愿团体,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者,各系10个;

②凡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3次(或600ml)及以上者,附献血证复印件,由各团支部统计报系团委,院团委直接颁发“志愿者之星”证书,且不占用各系名额,已因此颁发过证书者请勿重复申报。

四、注意事项:

各系团委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进行推荐和评议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要善于发掘先进,但也要注意掌握“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真正优秀的团学干部推荐出来。各系团委请于放假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院团委。

 

 

共青团苏州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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