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01-30 来源:办公室 浏览:3618次
亲爱的老师、同学、家长们: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全国多个省市地区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苏州也已出现病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结合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技工院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科学有效地抵御和防控疫情,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此提出以下倡议:
一、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及疫情,坚定疫情防治信心
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统一由国家卫生部门发布,可关注专业权威部门和官方主流媒体的疫情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二、防控疫情,从我做起
1.合理安排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拒绝走亲访友和其他不必要的出行。如非必要请勿往返疫情发生地区(尤其是湖北省)。尽量不去空间密闭、人流密集场所,出门尽量佩戴口罩。如从湖北等疫情发生地返回苏州,按有关指引自觉配合做好上报和隔离工作。学院不安排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赛前集训、社会实践、校外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2.保持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坚持健康饮食及生活习惯。居室勤通风,及时清理垃圾。避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食物要煮熟煮透。养成良好的作息规律,保证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抵抗力。
3.做好安全防护,避免接触疑似患者或病例。外出后、咳嗽或打喷嚏后、饭前便后、接触动物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使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佩戴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最佳。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咳嗽、喷嚏、流鼻涕等)的人密切接触。
4.若有异常,第一时间积极主动就医。出现发热、咳嗽、喷嚏、呼吸急促、骨骼疼痛等疑似症状,请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学院已调整开学时间,暂定2月21日院领导、中层干部报到、2月22日教职工报到、2月23日学生报到(非学院通知,全体师生不得提前返校),放假期间请师生们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2.已在湖北省的师生暂时不需返回苏州(如已返回请自我隔离观察14天)。
3.配合排查登记。学院已开展假期动向统计及排查,特别是湖北籍师生及与疫区人员有接触的师生,请师生和学生家长们积极配合,与学院保持联系通畅,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并自觉服从学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
4.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学院公众号,教职工注意查看部门通知,学生保持与班主任密切联系,切勿提前返校。
细流成海,众志成城。老师们、同学们、家长们,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希望大家理性、科学对待,怀着必胜的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护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抵制疫情,为早日战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苏州技师学院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