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06-14 来源:培训处 浏览:6666次
苏州技师学院培训管理处因征订培训用教材的需要,对2020年度培训教材采购项目进行内部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投标工作,诚请接洽并参加,谢谢!
一、项目名称:苏州技师学院培训管理处2020年度培训教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SJS2020-(PX)-001-Y
三、项目预算:伍万元(根据最近两年的实际金额预算,包含税收,开票金额根据实际购买数量确定)
(1)本项目报价方式:以折扣率方式报价
(2)最高限价(折扣率):85%
折扣率=教材供货价格/教材出版定价*1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计划采购书籍清单见附表,采购书籍包含但不仅限于附表目录,具体数量按照本年度实际需求而定
五、投标人资格
1.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图书出版企业许可证》或《图书出版物经营(发行)企业许可证》的中文图书经销商;
3.应有近几年内为苏州多家学校教材供书的经验,并在苏州本地拥有自己的图书物流基地、完善畅通的物流运作渠道和提供现场采购的能力;
4.能提供标准的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具有良好的教材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分包或转包;
6.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书面承诺)。
六、投标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按照投标报价函中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
2.提交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文件或获奖证书);
3.密封报价: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
4.递交方式:邮寄/亲递;
5.投标人承诺书。
七、投标、开标及中标
1.项目招标方式:学校内部邀请招标。
2.本项目投标方式:投标单位以经密封处理的报价单文件形式进行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条件:必须收到三家及以上合规投标单位投标书方能开标。
5.中标原则: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人。
6.中标单位中标信息由校方电话通知。
八、评分标准:
(一)价格分部分(50分)
投标折扣率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折扣率)的,为有效投标折扣率。超过最高限价(折扣率)的投标折扣率为无效投标折扣率。无效投标折扣率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评审。
在所有有效投标折扣率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评审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折扣率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评审折扣率)×50%×100。
(二)质量及服务方案比较(48分)
1.教材质量保证措施比较,评标小组根据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真实性等进行比较,方案较好的得4-6分,方案一般的得2-3分,方案较差的得0-1分,最高得6分。
2.教材配选、配送实施计划、教材的运输包装(防雨、防潮等)教材的分发,教师用书的发放等方案比较(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方案较好的得6-8分,方案一般的得3-5分,方案较差的得0-2分,最高得8分。
3.针对本项目所成立的服务团队人员比较,评标小组根据团队人员的工作经验、人员素质等综合比较,方案较好的得6-8分,方案一般的得3-5分,方案较差的得0-2分,最高得8分。
4.针对本项目的硬件设施及服务体系的比较,如库房面积、本地化的能力以及人员配备等,较好的得6-8分,一般的得3-5分,较差的得0-2分,最高得8分。
5.完成时间比较(订到率、到书周期等承诺);效率较高的4-5分,效率一般的1-3分,最高得5分。
6.承诺所有教材派专车集中送至指定地点,专用运输车辆2辆以上(能够提供为公司自有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每增加一辆得1分,最高得5分。
7.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比较:本项目教材采购须提供包退服务,退还服务的时效、措施落实的承诺、补订的信息反馈及送书承诺、送书单据的完整度和教材信息统计情况等等;方案较好的得6-8分,方案一般的得3-5分,方案较差的得0-2分,最高得8分。
(三)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比较(2分)
1.是否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有内容;(1分)
2.是否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1分)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6月22日下午13:30
开标及评标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投递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277号苏州技师学院北校区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2-65267470
本项目校内招标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进行,投标人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行为或内容,校方将保留诉诸法律之权力。
苏州技师学院培训管理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