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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 第一学期优秀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12-20    来源:团委    浏览:4243次

各系团委、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委员会、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本学期以来,各系级社团指导老师管理委员会,院系学生会、学生社团、各团支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院系团委的指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在广大师生中树立典型,鼓励、引导青年学生骨干奋发成才,院团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在校的所有团支部。

2.先进个人:社团指导老师,院系团委,团支部的学生干部;院系学生会,学生社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参评集体和个人必须符合《苏州技师学院学生手册》相关先进评选要求,参评个人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工作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三、推荐名额:

1、先进团支部:

机电5;电气4;信息4;创意5;交通2

 2、优秀共青团干部:

机电15;电气13;信息13;创意15;交通7

3、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机电5;电气3;信息4;创意4;交通3;人文4。

4、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机电15;电气9;信息12;创意12;交通9;人文12

5、优秀学生会干部:

机电6;电气6;信息6;创意6;交通6。

6、优秀团员:

机电22;电气28;信息20;创意26;交通14

7、志愿者之星:

积极参加社会志愿团体,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者,各系10个;

凡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3次(或600ml)及以上者,附献血证复印件,由各团支部统计报系团委,院团委直接颁发“志愿者之星”证书,且不占用各系名额,已因此颁发过证书者请勿重复申报。

四、注意事项:

各系团委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进行推荐和评议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要善于发掘先进,但也要注意掌握“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真正优秀的团学干部推荐出来。各系团委请于放假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院团委QQ邮箱。

 

共青团苏州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