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
发表日期:2023-02-27 来源:招就处 浏览:4943次
学完专业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高级工班、技师班颁发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证书。
2022年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录、参军入伍、企业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以及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