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06-28 来源:学工处 浏览:2884次
告知确认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和学生:
你们好!
为了让学生更好的在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顺利完成学业,特将校内一些重要的规章制度提前告之如下:
一、学生在学院就读期间,须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其中有关升级、试读、退学、转学、住宿的有关管理规定如下:
1.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各门课程成绩仅有两门及以下不合格的,予以升级。
2.学生在一学年有三门考试、考查科目经补考仍不合格,或累计四门考试、考查科目经补考仍不合格,但达不到留级规定的,允许学生随班试读一学年,试读限一次。
3.试读生在试读期末考核成绩合格者,达到升学条件,可以转为正式生,否则按留级或退学处理。
4.学生在一学年有四门考试、考查科目经补考仍不合格者,或累计五门考试、考查科目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应予留级,留级限一次。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退学:1)学生每学期有五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者;2)经留级的学生仍达不到升学条件者;3)一个学期内累计旷课60节及以上者;4)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5)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退伍后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者;6)因身体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校继续学习者。
6.学院根据学生需要提供住宿,每学年按照10个月计算,住宿费为每学年1000元或1200元。新生在开学报到后7天内办理退宿手续,可全额退还全年住宿费;超过7天不满30天之内办理退宿手续,退还全年住宿费的50%;超过30天退宿,住宿费不予退还。
7.为保障学生安全,学院严格宿舍管理;住宿学生必须严格执行《住宿生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回到宿舍,迟到三次计一次夜不归宿,累计三次夜不归宿必须退宿。学生参与打架、携带管制刀具、顶撞、辱骂、殴打宿舍管理人员或老师者、私改电路等行为直接退宿。
8.住宿学生周末回家必须在周四登记,家长应经常与学院班主任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动向。登记回家实际未回且未在宿舍住宿或私自外出的,造成的后果自负。
9.住宿学生应该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二、其它
1.请家长根据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再确认所报的专业、学制、收费、毕业证书、就业方向等信息,以保证对该专业相关信息已了解详尽。
2.我院发放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该证书编号在人社部官网可查。
3.学院原则上不提倡学生带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到校。
4.学生现金务请存入银行且妥善保管密码。贵重物品及现金学生应妥善保管,学院无保管义务,因自身保管不善而丢失,学院概不负责。
5.学院校企合作班学生学习期内若出现两门及两门以上不及格或受到校方处分者,合作单位可不予录用,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已阅读并理解上述条款。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