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12-10 来源:后勤处 浏览:92次
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关于无人机应用技术基础实训室(第一期)
采购公告
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之委托,对其需采购的无人机应用技术基础实训室(第一期)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SZMK2024-JS-T-002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应用技术基础实训室(第一期)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三)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四)交付地点: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
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合格响应供应商的特殊条件:无
四、参加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领取谈判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响应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一)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人报名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费300元整)。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请各响应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请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谈判时间、地点:
(一)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0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二)谈判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00(北京时间)
(三)谈判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评标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名 称: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
联 系 人:潘毅
联系电话:0512-68717539
联系地址: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8号
(二)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
电 话:0512-65615552
联 系 人:马燕
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八、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校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